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
(海关总署令第143号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》已於2006年3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公佈,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。2001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95号发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》和2003年5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2号发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於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
(海关总署令第143号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》已於2006年3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公佈,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。2001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95号发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》和2003年5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2号发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於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》同时废止。